一、政策背景:从“单向认可”到“双向流动”
粤港澳执业资格互认的制度基础主要源于CEPA框架。CEPA自2003年签署以来,多次扩展开放措施,包括放宽香港专业人士在内地的资质要求、准许参加考试、注册、执业和开业,并鼓励两地专业机构签署资格互认协议。
2026年1月,广东发布实施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健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深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扩大跨境执业资格互认范围,探索推动医疗、建筑、金融等领域境外专业人才执业资格及技能水平直接认可。
二、已实现互认的职业领域
建筑及工程领域——香港相关专业学会与内地规管机构已就六个专业签署资格互认协议,包括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规划师、建筑测量师、产业测量师和工料测量师。2021年起实施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允许香港建筑及工程业界企业及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直接提供服务。广东已在土木建筑、岩土、公路、电机、测控仪器、通信工程、机械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和网络空间安全等10个专业开展工程领域职称评价试点,共619名港澳专业人才取得内地职称。
法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已举办五届,超过630名港澳法律执业者通过考试并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证,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其中香港法律执业者544人。大湾区范围内已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达49家。
会计服务——香港与内地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安排已实施多年。合资格香港居民参加内地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豁免部分科目。广州南沙、深圳、江门等地已将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格列入金融、会计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医疗领域——截至2025年6月,广东共有各类港澳资医疗机构43家,已有1,307名港澳居民获内地医师资格,262名港澳医师在粤注册登记短期行医。2025年6月起,医师、药剂师、护士和其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在南沙短期行医执业注册。
金融及房地产——香港银行学会与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资格互认协议,允许两地从业人员取得双资格认证。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签订了互认协议。
三、预期新增的职业领域
规划与园林——2026年4月,香港规划师学会与广东省工程师学会签署资格互认框架意向书。广东省已明确下一步将新增规划、园林等领域的职称评价试点。
教育——华南师范大学已设立首个香港教师研修及交流基地,系统规划香港教师内地学习课程,探索香港与内地教师资格证互通互认机制。
兽医——2025年6月起,取得香港注册兽医资格的香港居民经执业认定后可在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执业。深圳前海也将实施香港注册兽医备案管理制度。
中医与养老服务——广东两会期间已有委员建议推动大湾区中医师资质互认。粤港澳联合开展养老护理技能人才评价试点,通过“一试三证”模式推动三地养老服务标准衔接。
四、“香港资格+大湾区市场”的职业价值
持有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具备以下差异化优势:
一是制度衔接的便利。深圳自2021年率先发布首批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以来,已连续四年动态更新,2025年版清单涵盖12个重点领域40项职业资格。广州南沙已发布涵盖248项境外职业资格的认可清单。
二是执业范围的扩展。通过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港澳律师可在整个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建筑及工程专业人士可通过备案制度在整个大湾区内地城市提供服务,不再局限于单一城市。
三是政策支持的叠加。南沙对符合条件的持证境外专业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深圳前海、河套等平台设有服务专窗与绿色通道,为国际人才提供入境签证、居留及通关等集成服务。
四是职业发展通道的拓宽。建筑、规划等领域16项境外职业资格已被纳入深圳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持证人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广东对港澳工程专业人才实行“代表作”评价。
五、香港身份的专业价值
对于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医生、教师等专业人士而言,香港身份的获取意味着执业通道的扩展。截至2025年12月,在深圳就业执业的各领域境外专业人员达1,758名。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的人数累计超过8,000人。
随着大湾区执业资格互认从建筑、法律等传统领域向医疗、教育、兽医、养老等更多领域扩展,持有香港专业资格的人才将拥有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